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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000
2021-11-06 09:01
#智能汽车是否该有想法#
这个话题,关联了很早以前阿西莫夫规定的机器人三大定律。有想法,但是不能违背人类的利益。这是一个大前提。
想法体现的是关联度。从现在的科技进展来看,想法,更多的体现是关联度,即从一个或几个询问的关键词,拓展到多个关键词或引申义,再拓展到一个圈的关键词,或多个类别的关键词,再聚合,频度,时空等来缩小范围 供用户来选择。从关联度的角度考虑,想法更多体现的是机器学习后的基于文本信息关联维度的创新。这是目前人脑所不能达到的。
想法只能体现在关联度,不能体现在选择上。执行的按钮,还是需要用户去按下的,不应该由机器自主地进行选择自主地进行操控。哪怕再需要捷径,也应该只是一个批处理的合集,由用户来逐条确认。
涉及驾驶安全方面,汽车不但要有想法,而且还要有做法,并且是刚性的做法。当然,选择权还是应该交还给用户,汽车有告知的义务,有解释的责任,但不应该要代替用户选择。用户选择安全或不安全,都应该是用户的选择,并要为此选择负责。一旦用户的选择权被剥夺,极权的潘多拉盒子就会被开启,最终反噬设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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