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直接发放个人” 广州新政12月1日正式实施 11月28日|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发布通知。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企业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要求,自2025年12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职工的生育津贴依职工本人申请,直接发放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