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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将至
2023-12-08 09:49
尊敬的客户,您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由一次能源(燃煤)价格和电力市场供需情况按照规则每月测算代理购电价格,2023年【12月】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客户电价如下,充电桩电价执行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计费并在2025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供电电压等级:1-10(20)千伏,尖峰电价执行标准:150.046875分/千瓦时(含税),峰段电价执行标准:120.576875分/千瓦时(含税),平段电价执行标准:72.066875分/千瓦时(含税),谷段电价执行标准:29.096875分/千瓦时(含税)。其中,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尖峰时间段:11:00-12:00、15:00-17:00;峰时间段:10:00-12:00、14:00-19:00;平时间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谷时间段:0:00-8:00。详细电价信息可关注“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选择“服务资讯”>点击“营商环境”>点击“最新动态”功能具体查询。如有疑问,详询95598或通过“南网在线"微信服务号“更多精彩>在线咨询”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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