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的情况下,客户需向金融机构支付贷款利息,而不是向汽车经销商交金融服务费。根据2018年出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销商应当在经营场所以适当形式明示销售汽车、配件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和各项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或收取额外费用。”据此,4S店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对消费者而言属于不当得利,应予退还。